本网讯(王站锋 崔雪娇)近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了这样一名奇葩司机,他曾因无证酒驾一天两落法网被处罚,过后却不汲取教训,时隔一年又因三次酒驾“栽”到蜀黍手里。对此,蜀黍只能送他一个词:严惩不贷。
事发当日15时40分许,汾阳交警大队市区三中队民警在辖区环岛岗执勤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晋JGJ9**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执勤点。民警在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酒气散出,且该车驾驶员神色慌张。民警随即对驾驶员王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民警通过公安网进一步查询王某的相关信息时,发现王某竟然是交警队的“老熟人”。原来,早在2019年1月22日0时10分许,驾驶人王某就因无证酒驾,在西河路被汾阳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民警查获。同日22时,时隔22小时,王某再次无证酒驾被汾阳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民警查获。侥幸心理作祟的王某一天两落法网,汾阳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严厉处罚。然而,王某却执迷不悟屡教不改,如今又因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
“二次酒驾”、“三次酒驾”要面对的严重后果,驾驶人心理都有数,但王某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法律权威,这是喝酒上瘾、鬼迷心窍了吧?针对王某的违法行为,汾阳交警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罚款9000元,行政拘留15天暂缓执行的处罚。
汾阳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对于酒驾,汾阳公安交警只有一种态度——严查严处!希望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一定切记:生命不是儿戏,酒后不当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