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樊栋林 韩向萍)今早有网友举报
8点16分左右
巴公三村某路段
一私家车随意停放
占用公交车停靠点
影响公交车进站和乘客上下车
接到举报后
巴公中队民警
立即前往调查取证
电话联系车主
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上午11点左右
该车驾驶人刘某某来到中队
面对清晰的证据
他很快承认了错误
民警随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刘某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规
绝不在犯这样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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