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山西省新设立的地区总部、功能型总部、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独立核算子公司,按规模分档给予开办补助。同一家500强及其在山西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 经济贡献奖励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在山西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根据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度,分档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不包括财政独立核算的开发区内企业。同一家500强及其在山西省注册经营的各类企业,累计奖励最高1500万元。 引荐企业奖励 对以商招商引进上下游的已落地项目的引荐企业,给予引荐企业奖励。引荐企业奖励分为签约落地奖、投产落地奖和资金到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