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办公大楼外景
1992年3月,工商银行第一家海外分支机构——新加坡代表处开业。1993年11月,新加坡代表处升格为分行,迈出了跨国经营的第一步,为工商银行走出国门,确立和实施跨国经营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
工商银行成立以后,认真贯彻国家对外开放方针,适应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要求,积极发展海外代理行,加入国际金融组织,并着手建立海外经营机构。经过慎重选择和反复论证,工商银行决定在新加坡设立第一家海外机构。新加坡是亚洲四小龙之一,至20世纪90年代已成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日均资金交易量居世界第五位,仅次于纽约、伦敦、东京和苏黎世。1990年前后,新加坡对中国贸易发展势头迅猛,已成为对中国的第四投资大国,两国经贸合作正在向广度和深度不断发展。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和积极筹备,1991年2月,人民银行正式批准工商银行在新加坡设立代表处。
1992年3月18日代表处开业当天,新加坡金融界、企业界、新闻界、社会名流、外国银行以及商社等500多人参加了开业仪式。新加坡电视台、电台、报社及其他新闻媒体、宣传机构都作了广泛报道和宣传。当地各界人士普遍把工商银行新加坡代表处的设立与中国加快改革步伐联系起来,认为中国最大的国家专业银行工商银行在新加坡设立机构,是中国加快改革开放和经济稳步发展的一个很好的证明。时任新加坡第一副总理、金融管理局副主席吴庆瑞博士说:“中国工商银行是中国最有影响的银行之一,新加坡代表处的设立对促进新中两国的经济交流是一个新的里程碑”。
经过1年半的积极筹备,1993年11月,新加坡代表处升格为分行并正式开业。新加坡分行本着“积极开拓,稳步发展”的原则,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信贷业务、结算业务、资金业务体系和规模,奠定了业务发展的基础,工商银行跨国经营发展战略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