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马庚 张璐)3月21日晚,永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公路巡警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在市区道路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中,查获1起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21时10分,杨某勇醉酒驾驶晋MY**38小型普通客车,在市区河东大道与富强街交叉口附近路段,被公路巡警中队夜查组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杨某勇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20mg/100m1;民警将其带至医院采集血样,经专业机构检测,杨某勇血液酒精含量为116.94 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有关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杨某勇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永济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依法行车,文明交通,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