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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山西夏县公安交警——白+黑 再擒7名“酒鬼”

2020-04-01 15:53:09    来源:中国微记录    

本网讯(王站锋 李官海)为进一步强化清明节前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春季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3月31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査处集中统一行动,再掀“酒驾”整治热潮。

当日,该大队全员出动,携带酒精测试仪、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在辖区各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采取“快看、快闻、快测”的方式,对过往车辆驾驶人一一进行检查,持续保持“酒驾”整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

15时50分,巡警一队对无牌二轮摩托车检查时,该车驾驶人宁某,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8mg/100m1,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据宁某交代:“中午和朋友在家里喝了些白酒,满以为没有事,准备送朋友回家,完全把自己中午喝酒事情给忘记了!没想到在路上被查到了。”民警对其讲解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的危害性。通过教育,宁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17时许,民警对金彭新能源小型汽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身上散发一股酒味,对其进行呼气式检测结果显示为3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且驾驶人未能出示相关证件。

21时17分左右,当事人李某驾驶牌号为晋M5CXXX的小型汽车,通过大禹像十字路口时被庙前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处,经检测,驾驶人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46.5mg/100ml。

22时20分左右,当事人徐某驾驶无号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再次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过检测,徐某的呼气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29.8mg/100ml。

23时46分左右,中队再査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当事人张某驾驶号牌为豫BGXXXX小型汽车,酒精含量测试结果为30mg/100ml。经公安信息网查询,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机动车。

截止目前,大队共查处饮酒驾驶7起,其他违法行为30余起。对査处的酒后驾驶人,民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再次强调“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性。同时,对被查处的酒驾驾驶人,大队处罚时进行零容忍,该罚款的罚款,该记分的记分,该暂扣的暂扣,该吊销的吊销,该拘留的拘留,坚决打击心存侥幸抱有幻想的驾驶员。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酒驾是祸根,害人害已害家人,交通法规要牢记,千万莫把酒杯贪,酒桌上酒杯满,千万莫把方向盘,绷紧安全这根弦,家家平安又团圆。同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另外,电动轿车、电动公交车也属于机动车范围,需持有对应的驾驶证方能驾驶。


[责任编辑:张财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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