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交口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开展周末酒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20时8分许,一辆白色轿车被民警拦截检查,一股酒味扑鼻而来,经呼气式酒精仪检测:驾驶员任某某血液酒精含6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司机称其中午喝酒后,因亲戚的手被绞面机夹伤了,侥幸驾车往医院送人后,开车回家途中被查。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任某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照暂扣6个月,扣12分的处罚。
交口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车,如履薄冰,一旦失足,万劫不复,拒绝酒后驾车,共享美好人生。
(交口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