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高建国 辛文轩)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中,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和减少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2020年4月3日至4月6日,石楼交警在辖区开展“清明节”期间酒驾整治统一行动。
在四天的整治行动中,石楼交警安排精干警力在城区沁园春广场、十字街路口、一中高楼口、西河桥红绿灯路口等处设置检查点,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酒驾,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夜查中,民警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发现机动车行驶轨迹异常、驾驶人精神状态异常、车厢有酒味异味的驾驶人,作为重点嫌疑对象,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做到快速取证、快速处理,对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态势,坚决抵制“说情风”和“人情案”,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了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1.2020年4月3日23时01分,任某驾驶晋AE***R号机动车在沁园春大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3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2. 2020年4月3日20时20分,梁某驾驶晋AE3**0号机动车在沁园春大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8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3. 2020年4月4日22时10分,贺某驾驶晋AS***Q号机动车在沁园春大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4. 2020年4月5日14时41分,张某驾驶晋JQ***3号机动车在沁园春大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5. 2020年4月4日15时16分曹某驾驶晋JW***6号机动车在S321线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9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6. 2020年4月4日22时42分张某驾驶晋JB***6号机动车在延安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3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7.2020年4月5日21时10分张某驾驶晋JY***8号机动车在沁园春大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4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8.2020年4月6日21时20分田某驾驶晋A5***B号机动车在沁园春大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8mg/100ml,为酒后驾驶机动车。
9.2020年4月4日20时39分高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在延安街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6mg/100ml,为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机动车。
石楼交警在这里给广大驾驶人敲响警钟:石楼交警将会持续不断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希望各位驾驶员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驾车滴酒不占,一生平安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