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李官海)5月12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水头中队民警在候风线巡逻中,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车后厢坐着3个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非常危险,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张某载着妻子和两个孙子去水头街赶集。
民警向驾驶人张某讲解了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险性和严重后果。同时,向乘车人员开展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进行了处罚,该驾驶人张某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违法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