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王灵丽)近年来,为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裁审不统一、劳动者维权时间长、成本大等问题,晋城中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面推进劳动争议纠纷调裁审衔接工作,推动劳动争议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建立调裁审衔接工作制度。联合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劳动争议预警、形势研判、信息沟通、联合会商、协调配合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互动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是发布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近三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1084件,调撤案件448件,调撤率41.4%;市中院受理二审案件460件,调撤率30.6%。通过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梳理,不定期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公开发布,采取示范案例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共同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争议案件多元化解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依法理性维权。
三是统一劳动争议案件裁审标准。为避免各基层法院在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时因裁审标准不统一而出现的类案不同判的情况,结合近三年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实践,出台《劳动争议纠纷若干问题裁判指导意见》,统一全市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审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以强化案件的调解公信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是建立调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过案件信息交流、联合业务培训、沟通工作情况,加强信息共享,协调解决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审判、执行工作以及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联合培训制度,增强调解员、仲裁员和法官的业务素质及办案能力,提高调裁审衔接水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