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张晶晶)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道理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7月9日,壶关交警大队在辖区道路持续开展路检路查工作时,连续查获两起饮酒且无证违法行为。
17时10分许,上庄中队民警在晋五线33公里处开展违法行为查处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D77***的小型面包车行迹可疑,遂将其拦停查处,车窗打开后车内传出一股酒味,民警对驾驶员靳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100ml,系饮酒驾驶。后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未查询到靳某驾驶证信息,系无证驾驶。靳某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无独有偶,17时15分,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行驶缓慢,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在让其出示驾驶证时,驾驶人郭某支支吾吾,声称自己将驾驶证遗落在家里,经民警再三询问,郭某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号,随后执勤民警发现其身上带有浓浓酒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53mg/100ml。经核实,驾驶人郭某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同时属于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靳某、郭某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
壶关交警提醒:法律权威不容挑衅,漠视法律,必被惩处。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查处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没有休止符,交警随时都会在路上,请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千万条,安全才是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