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秦旭东)在农村,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农村,由于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农民出行为图方便,常常把农用机动三轮、摩托三轮、电动三轮车当做出行乘坐的交通工具,岂不知这样做既违法又危险。
这不?7月21日下午,,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的民警们在辖区341国道就查住了这样一辆违法载人的摩托三轮车。
当日下午15时许,正在341国道苗庄段执勤的民警们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摩托三轮车,车上拉着3个人由西向东而来。
民警立即将车拦停,司机刘某某说:“都是邻居,乡里乡亲的,不拉上他们面子上下不来啊!”
不管你说成啥,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存在安全隐患,司机刘某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在对三轮车驾驶员和车上的乘客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外,依法给予刘某某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罚款200元、违法载人罚款100元、无证驾驶罚款300元,暂扣摩托三轮车之处罚,并将车上人员安全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