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谭甜甜 韩向萍)7月22日泽州交警利用移动警务终端查获一起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将面临一次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7月22日早上8点左右,正是上班高峰期,207国道牛匠高速口附近路段车辆川流不息,南村中队民警正在此处执勤高峰岗。来往的车流中路边停着的一辆号牌为晋EQ38**的银灰色长安之星面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面包车停在那里有一段时间了,车前后门均未上锁,车内还有少量现金,驾驶人却一直没有露面。民警用手机移动警务终端对面包车的号牌进行了扫描查询,扫描结果显示该号牌无车辆信息。民警正想办法联系车主时,一男子朝面包车走来,询问得知正是面包车的车主杜某。
面对民警的疑问,车主杜某说明了缘由。面包车是杜某7月17日刚购买的二手车,当天下午就办理了过户手续,车辆已注册了新号牌,车牌正在制作中,但该车旧车牌号却一直未摘除。22日一早,杜某开车来到牛匠高速口附近,将车子在路边一停就去办事了,不知道民警正在设法找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杜某因实施了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即通俗所说的“套牌”行为,泽州交警大队依法将还面包车予以暂扣、收缴该车号牌并对杜某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
泽州交警提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交警将严厉查处。希望大家遵守交规,自觉抵制套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