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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间归属引纠纷,法官巧执行促和谐

2019-05-07 14:36:10    来源:中国网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了一起本要强制腾房的返还房屋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萧艳(化名)与汪丽(化名)是上下楼多年邻居关系,两人的房子均配套购买了一个杂物间(无登记,仅有使用权),2012年汪丽开始租赁萧艳的杂物间使用,并将该杂物间与自己杂物间的隔墙打通。2014年,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萧艳将其房子出售给汪丽,但未对杂物间归属问题予以约定。后房屋过户至汪丽名下,汪丽在购买房屋后也未向萧艳支付过杂物间的租金,但一直使用杂物间至今。因双方就杂物间问题协商未果,萧艳于2018年向石峰区起诉,要求汪丽将杂物间恢复原状并返还杂物间,同时支付剩余租金。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汪丽将杂物间恢复原状后返还萧艳,并支付剩余租金。判决书生效后,汪丽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萧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双方的邻居关系且汪丽已经改造使用杂物间多年,如果强制腾空并恢复杂物间原样,可能会更加激化双方的矛盾,于是执行法官决定转变执行方式,采取执行和解,从根本上化解两家的纠纷。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做被执行人汪丽的思想工作,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和拒不执行的后果。同时对申请执行人萧艳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取得了萧艳对汪丽一定的理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汪丽向萧艳支付了29000元,杂物间归汪丽所有,萧艳不再主张任何权利,两家握手言和。(陈定波、罗达)

[责任编辑:张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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