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很多,可以是党规党纪、法律知识的专题学习,也可以利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创作廉政文艺作品、讲述廉政人物故事等方式进行潜移默化的常态化教育。但是,没有哪一种方式比庄重严肃的庭审现场更直观、更深刻、更震撼人心。
在广泛吸收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后,交口县纪委监委经过充分酝酿,决定在吕梁市范围率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并正式印发《关于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实施办法》,为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观念,拓宽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渠道提供了新路径。
《办法》明确,纳入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案件范围为依法由县监委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决定公开审判的适宜组织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组织实施分三个步骤:一是甄选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案件,由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法院)负责与县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分析研判案情,根据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甄选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社会影响大、适宜组织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二是明确庭审现场活动组织程序,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根据县人民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按照因岗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组织案发单位班子成员及相关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旁听庭审,负责通知参加庭审现场警示教育有关单位,函告县人民法院旁听庭审的单位和人数,并配合县人民法院做好庭审现场组织工作,做好有关新闻单位的联络协调及庭审影像资料收集工作。三是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结束后一周内,由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和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配合,组织指导案发单位结合身边典型案例,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警示教育大会由案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身边教训逐一进行反思剖析并作表态发言,反思剖析要分析案发原因、查找风险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同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交口县纪委监委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全县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积极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不仅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守好纪律红线,真正达到以案肃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治未病”效果,而且通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把庭审现场变成业务培训的实战课堂,推动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不断健全,有效提升了自身执纪执法水平,增强了反腐败工作合力,为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交口县纪委监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