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业务+行政处罚”双管齐下,年内银保监会重拳出击车险乱象。
《证券日报》记者10月29日从业内获悉,银保监会财险部近期向各银保监局下发了《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车险市场监管有关情况的函》。该文件显示,前三季度,28家银保监局已累计对111个机构采取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监管措施;18家银保监局累计对87家保险机构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2262万元。
不难看出,今年以来监管对财险公司处罚力度颇大。一家中型财险公司管理层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商业车险费改后,车险市场以高费用为手段开展恶性竞争的问题突出,一些公司,尤其是个别大型险企把赔付率下降带来的红利作为竞争的本钱,导致车险费用水平居高不下。今年以来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利于行业发展,更利于中小财险公司发展。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对于顶风作案,多个地区存在违法违规的公司,在目前停止地级市机构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基础上,可将采取监管措施的范围扩大到省级机构。”
叫停车险机构111家
根据银保监会披露的信息,在叫停的车险经营机构中,省级机构2个、计划单列市机构4个、地级市机构98个、县级机构7个。这些分支机构分别来自28家法人财险公司。
采取上述措施超过5个以上机构的地区有:山东(16个)、内蒙古(12个)、河北(10个)、贵州(7个)、黑龙江(6个)、云南(6个)、重庆(6个)。
7月份以来,监管力度持续加大,被采取措施的机构数量逐月增加。7月份至9月份,各地银保监局分别对10个、15个、31个机构采取上述措施,其中包括天津2家省级机构和厦门2家计划单列市机构。
实际上,今年以来,监管持续强化对保险公司车险经营乱象的监管力度,出台多份文件,引导险企规范经营车险业务。
比如,9月初,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下发《关于明确银保监分局对车险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有关事项的函》,明确表示银保监局可对相关地市级及以下保险机构采取责令停止使用车险条款和费率的监管措施。
稍前的7月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大车险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力度有关事项的函》,要求各银保监局对于2019年7月1日后财险公司仍通过虚列业务及管理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给予保险合同外其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重点打击。
2019年1月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车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针对当下车险市场未按照规定使用车险条款、费率和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两方面问题提出具体举措。
87家机构被重罚
除叫停车险业务之外,监管对保险机构及个人处罚也未放松。
据记者了解,前三季度,18家银保监局已累计对87家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对机构罚款合计1735.5万元;对126个责任人进行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责任人罚款合计526.5万元。
处罚机构数量较多的地方有黑龙江、重庆。其中,黑龙江被处罚的机构18个,机构罚款合计462.5万元;处罚责任人24个,合计罚款145.5万元。重庆被处罚机构的10个,罚款合计348万元;处罚责任人15个,合计罚款131万元。
根据前三季度银保监会对车险机构处罚的原因来看,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代理人或业务员返还现金的方式比较普遍。二是,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虚列宣传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科目来套取手续费的方式比较普遍。三是,费用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向中介机构承诺支付高于报批水平的手续费率,但不及时入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车险经营机构屡屡顶风作案与车险市场竞争激烈,新车销量萎靡不振也有一定关系。群益证券分析师廖晨凯认为,估计新车销售承压依旧拖累车险增长。展望未来,新车销售并未实质性改善,对车险增长掣肘依然存在,另外随着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深入,车险市场竞争更激烈。
当然,车险竞争激烈,增长潜力不足并不是保险公司违法违规的借口,合规经营仍是险企经营车险业务的底线,从监管趋势来看,未来银保监会对车险经营监管力度“只紧不松”。
银保监会强调,“下一步,建议各银保监局保持监管力度不放松,对突出机构采取严厉措施。对于顶风作案、多个地区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在目前停止地级市机构使用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的基础上,可能会将采取监管措施的范围扩大到省级机构。”
针对“近期费用延迟入账问题又抬头、造成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的现象,银保监会建议各地银保监局保持高度关注。不排除会结合从市场掌握的有关信息与费用指标的差异情况,对突出公司进行重点查处。同时,还将加大对通过理赔虚列费用、套取费用苗头等情况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