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李官海)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疫情实际,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2月10日开始恢复窗口业务办理以来,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一、认真做好恢复窗口业务办理前的准备工作,车管所提前准备好防控物资,配备体温枪和足够的消毒药水,制作疫情防控标识标牌,同时对所有业务办理环节进行梳理、评估,准确研判可能存在的疫情风险,做到精准施策,全面做好疫情防控。
二、要求前来办事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
三、办理业务时与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聚集办事,保持大厅安静,办事完毕不做停留。
四、安排专人对人员的个人防护情况、车管所的办事秩序、停车秩序、人员聚集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目前,车管所业务办理正有条不紊的进行,大厅秩序良好,办事人员都能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