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王文斌)3月27日晚,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周末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中,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张某某受到严厉处罚,表示后悔不已。
当晚19时30分许,该大队北景中队在执法站对一辆晋MLA***牌号小型轿车检查时,闻到车内一股酒气,便立即对驾驶员张某某采取控制措施,并带回大队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张某某也坦率承认了自己下午干完农活疲惫不堪,与好友在乡镇饭店喝了几瓶啤酒解乏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面对结果,张某某表示非常后悔,向民警保证决不再心存侥幸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