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交口县交警大队秩序股全警出动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共查处3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2020年3月27日晚,民警在县城云梦街定点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J****7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查:驾驶人刘某某,系山西省交口县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100ml,属饮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行动中,民警发现一辆晋J牌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查:驾驶人郭某某,系山西省交口县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饮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随后,民警在县城南环路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Jcf***的小型汽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查:驾驶人王某某,系山西省交口县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饮酒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人刘某某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口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