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王彩云)根据支队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优化道路交通环境。5月9日晚及10日凌晨,城区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酒驾、毒驾”专项整治行动暨“零点夜查”整治行动。
5月9日晚,城区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内两个路口设卡排查,主要针对“酒驾”的特点和频发时段,以城区主要道路为整治重点,把小型汽车、摩托车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现场用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测试,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处理一起,形成严防、严控、严惩的高压态势,让酒驾毒驾无处遁形。
晚22时09分许,民警对一辆悬挂号牌为晋AQ8***的白色大众牌速腾车辆进行检查时,该车辆驾驶员无法提供其驾驶证件,在对该驾驶员询问时发现该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现场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血检值为54mg/100ml。在随后的核实信息过程中,发现该驾驶员名为孟某某,其驾驶证件为注销状态且孟某某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所驾驶车辆悬挂号牌为蓝色大众桑塔纳牌车辆、其所驾驶车辆为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辆。民警依法对孟某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10日凌晨,中队民警依法在320省道开展“零点夜查”整治行动,02时29分许,民警对一辆悬挂号牌为晋A3***L的黑色本田牌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该车辆驾驶员陈某未随车携带行驶证件,民警在对陈某所驾驶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主驾驶门板箱内发现疑似吸毒冰壶一个,在主驾驶门把手内找到疑似冰毒一小袋,民警随即对该驾驶员进行控制,在对陈某进行询问中得知其于10日凌晨12点左右在车内吸食冰毒,民警遂将陈某带至大队办案区内使用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试剂对其尿液进行检验结果为冰毒呈阳性,民警对其毒驾违法行为处罚并将陈某依法移交县局禁毒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