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崔雪娇)6月4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307国道汾阳段巡逻检查过程中,查获一起跨级驾驶套牌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7时35分许,汾阳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民警在307国道汾阳段例行检查一辆车牌号为晋JP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当民警要求驾驶员薛某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薛某称自己未携带驾驶证。凭借多年路查工作经验,民警觉得薛某的说辞存在可疑之处。经公安网查询,民警发现薛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而其所驾驶的车辆为重型货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严重不符。随后,民警又对薛某所驾半挂车进行信息核查,但公安网并无该车信息。原来,该车主车悬挂的晋JK71**车牌没有问题,挂车所悬挂的JP3**挂号牌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民警当即对该车进行暂扣,并采取拍照、录像的方式采集好违法事实和证据后,将薛某口头传唤至汾阳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调查中,薛某对自己存在的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准驾不符三项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汾阳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薛某罚款6200元,记25分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挂车所悬挂的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
汾阳交警提示:目前,汾阳交警大队能够利用稽查布控系统,对假牌套牌、事故逃逸、涉案车辆等进行布控预警和精准拦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广大驾驶员遵章守法,切莫以侥幸心理,行违法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