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李官海)7月23日10时许,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庙前中队民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车非法载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进行检査。
经检査,三轮电动车共非法载有3人,据驾驶人李某介绍,这3人都是本村村民,一起结伴去裴介镇赶集,没想到途中就被民警査获。民警耐心对驾驶人和乘车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就机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危害性进行了宣传教育,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通过教育,驾驶人李某深刻认识到违法载人的危害,表示今后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夏县交警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不要使用三轮车载人和乘坐三轮车。应尽量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安全性较好的交通工具,拒绝搭乘电动三轮车,以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