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江苏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欧某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以来,被告人欧某以吃喝玩乐等好处拉拢人员,在淮安区某地逐渐形成了以欧某为首的相对固定的涉恶犯罪集团。该团伙以插手经济纠纷、欺压群众、无故滋事的方式实施了多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以及其他违法事实。严重干扰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指控的7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7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定罪量刑的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辩解及辩护意见。庭审持续了一天的时间,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淮安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已经审理3件26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案件的公开审理,充分彰显了该法院对扫黑除恶的决心,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以及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信心。
(华蓉、杨正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