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樊一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仅仅需要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更需要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参与和配合。您良好的驾驶行为,将直接影响整个交通环境。2020年01月,定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时间:2020年01月08日16时49分,
违法地点:省道214线45公里100米处
车牌:晋H****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其驾驶员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醒您: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无论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还是在低等级公路;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都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