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辛文轩)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形势的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和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也开始出现。为遏制酒驾醉驾多发势头,加大执法震慑力度,3月20日至3月22日,石楼县交警大队按照吕梁市交警支队的通知,结合当前的“春雷行动”,组织警力,利用夜晚时分,在餐饮场所周边、县城主干道布控查处,力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2020年3月20日20时30分在沁园春大街查获陈某驾驶的晋J****7小型轿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3mg/100mL ;
2020年3月20日20时40分在沁园春大街查获黄某驾驶的晋A****M小型轿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6mg/100mL ;
2020年3月21日21时10分在延安街查获辛某驾驶的陕A****8小型轿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40mg/100mL;
2020年3月21日21时35分在延安街查获陈某驾驶的晋J****9小型轿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59mg/100mL;
2020年3月21日22时30分在沁园春大街查获白某驾驶的湘C****9小型轿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0mg/100mL;
2020年3月21日22时55分在沁园春大街查获乔某驾驶的晋J****8小型轿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3mg/100mL;
2020年3月22日20时35分在沁园春大街查获张某驾驶的豫E****1小型轿车,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1mg/100mL。
石楼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