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崔雪娇)随着各企业复工复产步伐的加快,我市城乡道路交通逐渐恢复往日的繁华,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随之而来。为预防和遏制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辖区道路交通形势安全稳定,根据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关于“减量控大”相关要求,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1、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2、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
3、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汾阳交警大队将以城区道路、国省道、县乡道为重点,采用设置卡点与动态巡逻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上述三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持续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超标超排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汾阳交警提示:对于广大驾驶人来说,违法驾驶,破坏的不只是交通秩序,更是驾驶人的文明素质及法律意识。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有序停车,携手共创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