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张沙沙)前段时间,在花园头社区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起事故竟是因一位“不会开车”,没领驾照的男子“热心肠”,无证驾驶所为。
据处理此事故的交警二大队民警庄德强介绍:“5月25日早上九点左右,我们接到报警,说有一个豫E牌照的车停在花园头社区里面,被撞了。”当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一辆白色的小车,撞到了豫E牌照小车的后面。而被撞小轿车的驾驶人王某说:“我的车就停在这里,保安通知我车被撞了,等我来的时候,现场就是这个样子了”。
双方当事人在现场协商了许久,但始终未达成合意。随后,在民警要求双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信息时,白色小轿车司机司某提供不出来,想要求私了,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原来,驾驶白色小轿车的司某并没有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也不是司某的,而是属于同在社区工作的李某的。
原来,李某停车时未将小车停在停车位内,当保安通知他挪车的时候,他将钥匙给了花园头小区的保安。保安自己不会开车,(隔壁商户的)司某自告奋勇帮忙挪车。但他并没有想到自己也没有驾驶证这个问题。当司某上车以后误挂了档位,一脚油门就撞到了豫E小轿车的后方,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失。最终,民警下达事故责任认定,因司某无证驾驶白色小轿车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要接受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无论是小轿车还是摩托车,都一定要考取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才可以上路行驶。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千万不要随意将车借给他人,尤其是未依法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或饮酒的人,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可能要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