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竿收起来了,现在是禁渔期,天然水域禁止游钓哈!”一名在柴桑河边垂钓的居民在巡护队的劝导下,配合地收起渔具离开。近日,眉山天府新区辖区内河湖边,不时会出现这样的禁渔督导场景。
为进一步维护新区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确保春季禁渔工作的有序开展,眉山天府新区天然水域禁捕办会同新区公安分局、视高街道办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专项行动,对柴桑河中建大道段、川港大桥段等地开展渔政联合执法巡查专项行动,同时宣传禁渔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自3月1日起,新区已经正式进入了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期。
根据《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眉山天府新区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禁渔期,禁渔期间,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任何捕捞行为。
在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在禁渔期内进行捕捞、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取石等行为,“一人一杆、一线、一钩”都不行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销售、加工禁渔期内捕捞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并严厉打击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将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禁捕水域日常巡查行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检查和蹲点驻守,对重点河段、重点水域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劝诫、制止非法垂钓、非法捕捞等行为,确保“禁渔令”落实落地。(甘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