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崔雪娇)2020年7月13日17时40分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三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汾阳市石庄镇南广城村发生小车与三轮车碰撞事故,三轮车司机受伤,急需出警处置。
时间就是生命,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汾阳交警大队事故三中队民警第一时间驾驶警车赶往事故现场,同时紧急联系汾阳医院急救中心说明情况,请求增援。
事故现场正处于石庄镇南广城村村口,道路比较狭窄。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到达现场后,出警民警迅速封闭事故现场,同时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和对伤者的先期救援及安抚工作。随后,120救援车抵达,民警协助将伤者安置上车,并驾驶警车开道护送救援车安全到达汾阳医院。
由于汾阳交警指挥中心警情传递快速精准,事故中队民警出警迅速、防范到位,使事故得到快速妥善的处置,也为伤者争取到宝贵的救援时间。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已无生命危险。
伤者家属对民警迅速周全的事故处置心存感激,对汾阳交警情系群众、临危救援的精神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