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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柳林交警:酒驾心虚想逃,难逃“法网”

2020-08-03 17:48:58    来源:中国基层网    

本网讯(王站锋 张艳)2020年8月1日21时零16分,城区三中队民警正在307线滨河路段开展夜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查处,突然一辆小型新能源轿车驾驶人看到执勤民警后,向右猛打方向,想要逃离现场,民警立刻意识到,这位驾驶人可能存在酒驾行为,立即上前示意驾驶人摇下车窗配合检查,经询问:该名驾驶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且有酒后驾驶的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62.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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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飞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五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高某飞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00元,记13分,扣留机动车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对驾驶人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责任编辑:张财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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